(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6日(10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_29325/gsgg_29327/hjyxpjsp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梁平区双桂街道银桂路11号,邮编:*;电话:*。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梁平区汝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 (略) 梁平区曲水镇、福禄镇、铁门乡 | (略) 梁平区河道站 | 重庆 (略) | 本次纳入治理的河道总长为7800.45m。曲水镇河段起始于核桃沟处,终止于万善桥处;福禄镇蟠龙河段起始于团石堡处,终止于辣坪村;璟源河段起点位于已成拦水堰上游约40m处,工程终点位于已建浆砌条石人行桥处。综合治理工程由护岸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穿堤排水工程、拦蓄水建筑物四部分组成。本项目总投资约176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8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41%。 | (1)废气 ①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河道疏浚等产生的扬尘和淤泥臭气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机械车辆产生的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在淤泥堆场周边设置围挡,堆放过程中,在堆场淤泥表面覆盖一定厚度的石灰及PE薄膜等措施减轻臭气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建设场地封闭施工,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强化管理,洒水,将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密闭运输,控制车速等措施抑尘;使用低耗高效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合理规划行驶路线,加强保养等措施减轻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①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设备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砂石等临时堆存产生的浸出水、混凝土和砂浆拌和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抽排至下游河段;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临时堆场浸出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拌和废水经混凝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混凝土和砂浆拌合,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用的村民房屋现有旱厕处理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3)噪声 ①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固定点源产生的噪声和自卸汽车、胶轮斗车等流动线源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禁止鸣笛,限速;选取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4)固体废物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检修、维修以梁平区为依托,施工机械至各加油站加油,故本项目不涉及油料储存。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弃渣(含疏浚淤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土石方弃渣(含疏浚淤泥)分河段处理,曲水段及蟠龙段产生的弃渣运至附近场镇新开发建设区回填,璟源河段弃渣后期全部用于工程河段左岸堤身回填;少量建筑材料等作为河道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填方使用;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塑料等回收外卖废品收集站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生态 施工期,施工区域将因为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和破坏,会造成水土流失、部分植物的栖息地减少、局部植被破坏、*生动物活动空间变小等负面影响。营运期,通过治理河道、新建护岸等工程,可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丰富岸线景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呈正影响。 施工期,临时堆料场应当设置独立区域,并在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水池,同时采取编织袋设置围堰,收集又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施工完成后,取堆料场表土及时回填,进行生态恢复、绿化。施工完成后,施工临时占地应参照《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复垦土壤来自于占地前的剥离土。同时,对施工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工程采用的生态护坡绿化是一项生态恢复措施,有利于改善生态,护坡物种选择应采用本地物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护坡要以乔木、灌木、草本相结合,形成多层立体结构。 (6)水生生态 施工期,会造成鱼类回避、底栖动物减少、藻类生长繁殖受阻等负面影响。项目建成后,水中污染物浓度降低,含氧量增加,则有利于各种水生生物的生长。水质变清,透光深度变大,将有利于光合浮游生物的生长,从而带动整个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的提高。 因地制宜采用边坡植草和混凝土镇脚相结合的方式,尽量保证水生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强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应该避开底栖动物的繁殖季节;加强沿线居民环保意识教育;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采用增殖放流方式,减缓对鱼类资源的影响。 | 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文件 (梁平发改发〔2022〕470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