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况:
(略) 公安局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工程拓展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YHXM-C2022-002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09:30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HXM-C2022-0025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工程拓展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卖方所提供服务和货物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所提供产品参数,需与采购文件一致。本项目质保期为 3年,质保期内项目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或成交)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20日内,中标(或成交)人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质保期满后,中标(或成交)人可以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响应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 (略) 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 (略) 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 (略) 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 (略) -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 (略) --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 (略) ,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7日09:30(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7日09:30(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 jsczt. 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 http://czj. xz. gov. cn/Home/HomeIndex) -业务工作-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0月25日8: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7日9:30(北京时间)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4.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源海 (略)
地 址: (略) (略) 102-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展鹏
电 话:*
源海 (略)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