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 (略) (略) 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建设奖补资金部分项目建设主体的实施方案》(安农字〔2024〕18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公开组 (略) 2024年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建设奖补资金部分项目建设主体资格工作,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略) 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范围符合奖补对象要求,且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单项奖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3.近三年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经营异常”企业。
4.2024年未 (略) (略) 农业产业化项目奖补政策。
5.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近三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企业经营情况报告、相关项目简介。
4.项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0日以来有关申报项目的票据、合同等证明其在相关领域投资的文件。
5.相关荣誉证明、资格证明、非失信被执行人及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证明及承诺书等。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时间要求
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1月6日17:0 (略) (略) 315室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认定规则
按申报企业申报项目对应要求进行评审,具体规则如下:
(一)对企业是否符合奖补范围进行认定。
(二)按照申报企业申报的单项奖补要求提供税票及合同,票据开具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略) (略) 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排名。
(四)对遴选 (略) (略) 进行公示。
四、实施与监督
(略) (略) 将全面做好奖补项目的实施及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随机对受奖补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监督管理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奖补资金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追回已发放的资金。
受奖补企业出具承诺书,承诺自接受奖补资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注销 (略) ,否则对已发放本次奖补资金退回。
五、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附件: (略) (略) 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建设奖补资金部分项目建设主体的实施方案.pdf
(略) (略)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