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济宁 (略) 年产5000吨涂料助剂(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涂料助剂(一期工程)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地点: (略) 梁山县杨营镇涂料产业园;
项目概况:项目利用现有1车间和2车间,对现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及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年产2200吨涂料助剂生产线。该项目以甘油,浓硫酸,邻氨基苯酚等为原料,经过反应,蒸馏、中和分层,减压蒸馏,冷却结晶,洗涤离心等工序生产8-羟基喹啉铜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2200吨8-羟基喹啉铜。公司承诺:新上设备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锻造铸造,不属于三高项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济宁 (略)
通讯地址: (略) 梁山县杨营镇涂料产业园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同方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马尚街 (略) (略) 青年创业园A座305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参意见表,网址: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济宁 (略)
202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