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 (略) 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7日)。
联系人: (略) 金坛 (略) 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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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市 (略) 关于指前镇社头工 (略) 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常金环审〔2024〕151号 | 2024.12.16 |
2 | 市 (略) 关于常州 (略) 5GW光伏组件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4〕152号 | 2024.12.17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屇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指前镇社头工 (略) 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