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屏山县自然资 (略) 委托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编制了《 (略) 镇李子湾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24年7月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和审阅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屏山县自然资 (略) (防灾减灾股)联系。
联系电话:0831-*
屏山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