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略) 积水点整治及防汛应急工 (略) (略) (略) 以扬邗行审投[2023]194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略) 积水点整治及防汛应急工程(三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2.1.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7.73平方公里 2.1.3 合同估算价:3335.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8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 (略) 积水点整治及防汛应急工程(三期)(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段及月亮山庄积水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 (略)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 (略) 政公用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
四、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4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7.0版本;; | ||||||||||||||||||||||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14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14时00分。本次资格 (略) 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1月21日14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 (略) 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七、评标办法 | ||||||||||||||||||||||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 (略) (略) 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1)评标方案:(一)投标报价:81分;(二)施工组织设计:14分;(三) (略) 场信用评价:5分;(2)、本次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一人一票,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企业规模(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②近三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真实有效的相关报表)(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③过往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最 (略) 政工程业绩。(提供不超过10项)(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2)企业信誉: ①2021年01月0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提供不超过10项)(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4年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2021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如获得建筑业“先进企业”;获得荣誉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3)项目经理答辩。注:答辩题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出题,项目 (略) (略) 邗江分中心现场书面答辩。项目经理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议举行 (略) (略) 邗江分中心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 (招标人将提前三天另行通知)参加答辩,未执行上述规定者,招标人将取消项目经理答辩资格,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定标)的依据。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②市政工程业绩规模大、技术复杂、难度大、业绩多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规模小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业绩较少的企业;③获得国家级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国家级荣誉少的企业;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企业年份数多的优于年份数少的;⑤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先。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江 (略) 、 (略) (略) 上发布。 | ||||||||||||||||||||||
九、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略).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
十、联系方式 | ||||||||||||||||||||||
| ||||||||||||||||||||||
十一、备注 | ||||||||||||||||||||||
备注: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 (略) 理执行《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 (略) 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略) (略) 联系电话:051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层;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 (略) 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略) (略) (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 (略) 。 本项目采用“ (略) (略)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 (略) 上注册,并通过“ (略) (略) 7.0 版本 ” (略) 上 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 (略) (略) —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略)。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