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及《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翼城艺美臻妍医疗美容诊所现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交了诊所备案申请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受理办结,现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翼城艺美臻妍医疗美容诊所
地址: (略) 翼城县唐兴镇澳宇花园4号楼出口北侧第一间门面房
法定代表人:刘玉
主要负责人:王婀楠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MADHLT819******17D221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期限为2024年7月5日至7月11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该诊所备案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357-*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