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略)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1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小 (略) (略) (略) 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4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511 | ||||||
零售商业用地 | 61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09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4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和县小溪 (略) 25号
联 系 人:小张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和县支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银行平和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开户账号:(略)(略),(略)(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