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单位):浙江弘 (略) 于2023年10月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位于洞头区小门片区石化产业基地B-02a地块,进行年产2万吨增塑剂及3千吨环保型高分子水性电泳涂料项目建设。为了体现规划的公平、公正以及公众的参与性,我局特对该报审定的方案进行公告,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10月12日-10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对于该公示图纸及相关公示内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请致电或到我局咨询。逾期不申报的,视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洞头分局(海洋局)网站(http://**)公告公示区查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