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 (略) 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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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吨莫来卡特及隧道窑环保节能提升技改项目 | (略) 周村区王村镇沈古村1号(山东沈 (略) 东厂区内) | 山东沈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对原有高温隧道窑进行环保节能提升改造,计划将隧道窑高温带筑窑材料用新型材料替代从而提高烧成温度,同时通过增加真空练泥机、压滤机、球磨机等生产设备生产莫来卡特,提高产品附加值。现有项目年产 *吨耐火砖,技改后,年产*吨耐火砖、*吨莫来卡特,总产能不变。 | 1、项目上料、破碎、湿磨、成品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隧道窑煅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湿式除尘器 + 石灰石膏法脱硫装置+SNCR 脱硝法”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耐火砖生产过程中物料混料添加用水,莫来卡特生产过程中球磨用水、脱硫装置用水、尿素配比用水及湿式除尘器补充用水均全部损耗,无新增外排废水。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7、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