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清溪镇清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略)-48-01-(略)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略) , (略) ,北至清溪湖水库,道路全长约2.3千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1.5米, (略) ,设计速度40千米每小时。道路工程设计范 (略) 至清溪湖高速出入口,全长约84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现状机动车道拓宽、重新设计渠化岛、道路进行沥 (略) 理,完善其他交通附属设施等。景观改造范 (略) 全段, (略) 至清溪湖水库,全长2.3千米。改造内容为打通东西两侧人行道, (略) 西侧翻新非机动车道, (略) (略) 进行景观设计,整理现有车行道两边绿化带,完善其他景观附属设施等。
三、项目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同意 (略) 道路拓宽工程及品质提升工程的复函》(清委办复〔2020〕97号)
(二)《清溪镇清林路道路工程用地情况说明》
(三)《关于对的复函》(清规函〔2023〕418号)
(四)《关于清溪镇清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清投审〔2024〕15号)
(五)《关于协助审核清溪镇清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 》(清财复〔2024〕473号)
四、项目总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略).18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镇财政拨付解决。
五、项目实施和管养
项目由清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管养。(由清溪镇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工程的管养。)
六、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