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YGTCR-2022-27号宗地(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 (略) 局元阳分局对面,廉租房旁,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67.84m2。地块中心点经纬度:102.*,23.*),四至:东邻廉租房; (略) ;西接空地;北接 (略) 。
土地来源为《关于元阳县城2003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3〕399号)批准征收范围内的土地。2022年12月以拍卖方式供应给云 (略) 作为住宅用地。
征地前为村民种植土地,供 (略) 绿化使用。
(一)地块内污染物质识别情况
经初步核实,地块历史用途为村民种植土地,供 (略) 绿化使用,土地面积为0.*公顷,土地来源为《关于元阳县城2003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3〕399号)批准征收范围内的土。2022年12月以拍卖方式供应给云 (略) 作为住宅用地。经现场踏勘,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无“6+ 1”行业存在,无潜在污染源,在地块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污染事件。
(二)区域周边污染源识别情况
根据2023年6月30日现场踏勘,本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无“6+ 1”行业(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从事危险废物贮存活动的相应用地)存在。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不涉及潜在污染源。
综上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