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建设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略) 331国道6公里里程碑东侧88米处,地块西侧紧邻原收费站,其余方向均为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20°11′2.14″,北纬50°11′58.69″,地块占地面积为25600m2,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75m2。原属于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国有土地,地块原用途一级类为农用地,二级类为沼泽草地(0402)。现地块用途为一级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略) 自然资源局2022年5月10日以额自然资源发[2022]177号, (略) 气象局下发《关 (略) 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第九条及《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气象局委托内蒙古 (略) 于2023年03月21日, (略) 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建设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 (略) 气象局
场地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略) 331国道6公里里程碑东侧88米处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25600平方米
(二)委托单位
单位: (略) 气象局
通讯地址: (略) 气象局
联系人:李雪江
联系电话:0470-*
(三)场地调查机构
单位:内蒙古 (略)
通讯地址: (略) 松山区临潢大街鲁商大厦6011
联系人:张明龙
联系电话:*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