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铺街道20个行政村(社区)的闲置资金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安政办发〔2019〕48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村组集体资金存放管理的意见》规定,参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安 (略) 关于印发<安吉县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财预执〔2020〕217号)和《安 (略) 关于印发<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预执〔2021〕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安吉 (略) 受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 (略) 的委托,就递铺街道下属村(社区)闲置资金存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同境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递铺街道20个行政村(社区)的闲置资金存放项目
三、项目背景:根据安政办发〔2019〕48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村组集体资金存放管理的意见》规定,对于村组集体资金帐户中的闲置资金超过#元,且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都应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安吉县递铺街道村级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标项一 | 根据工作安排,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存放招标,本次经公开招标确定的银行机构根据相关程序承担招标人下属的行政村(社区)的闲置资金存放业务,负责资金存放安全。存放形式可以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类型存放,提高集体资金收益。 | 1家 |
2 | 安吉县递铺街道村级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标项二 | 根据工作安排,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存放招标,本次经公开招标确定的银行机构根据相关程序承担招标人下属的行政村(社区)的闲置资金存放业务,负责资金存放安全。存放形式可以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类型存放,提高集体资金收益。 | 1家 |
说明: 1、本项目分两个标项采购,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项确定正式银行1家,开标顺序根据标项序号进行,投标人投两个标段的,且在标项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标项二评审,但不再推荐为标项二的中标候选人。 2、本次招标共涉及递铺街道20个行政村(社区)的闲置资金存放,中标后,由招标人及其下属的村(社区)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中标银行办理闲置资金存放业务。招标人不承诺中标银行实际承接业务量。选择方式由招标人确定,并在后续合同中明确。 3、具体存款金额以各村(社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不确保最低存款金额。 4、本次招标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须续存原中标银行的,经村(社区)集体研究,报街道审批同意,可不重新组织招投标,但续存利率不低于在安吉县 (略) 站和 (略) 站上公布的最近同期限利率。续签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最长总服务年限不超过3年。招标人因政策原因可调整或提前终止协议的执行。 |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各投标人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在安吉县范围设有分支机构,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本级银行没有监管评级但上一级银行有的,以上一级银行的监管评级为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我县银行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可统一由该银行在本县的顶级机构为投标主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安吉经 (略) 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2楼 204办公室(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398 号),供应商可通过发送邮件的形式或前往现场递交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 邮箱:*@*q.com。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浙江安吉经 (略) 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398号)。
九、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浙江安吉经 (略) 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398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经 (略) 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 (略) 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2 5435 015
2、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相关事宜请联系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各投标人汇款后,及时与分中心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到账后,将自己的汇款底单制作投标文件内。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4年11月4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5、本项目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浙江 (略) 、安吉县公共 (略)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 (略)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2-#
2、招标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程国嫒/沈琳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 (略) 68号云鸿铭楼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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