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在2020年~2022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元。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元。”此项投标人财务要求取消。
(2)工程量清单已经在澄清与修改文件中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宜昌君合 (略)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