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一公司/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6 15:54:29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23 08:00:00
内容:
中 (略) (略)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项目部
物资(外墙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WQBWC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略) (略) 住房和 (略) ,招标人为 中 (略) (略)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项目部 。本项目所需的 外墙保温材料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范围 (略) 8 (略) ,涉及263栋住宅楼、 (略) 总建筑面积约96.(略)平方米、(略)户居民。改造内容:建筑节能外墙改造62.(略)平方米及外墙障碍物、管线整理、拆除。 工程承包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 (略) 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月16日至 2024 年12月20日,每日 8:00 至 18:30 (北京时间,下同),在铁建云采线上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一下清单: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3日 9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
7.2 递交地点:中 (略) (略)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项目部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23日 9时 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铁建云采(https:/http://**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略)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项目部
地 址: (略)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项目部
联系人:王国强
电 话:(略)
监督电话:0351-(略)
2024年 12月 16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1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板 | 7.5kPa 30mm | 立方米 | 450 | 中 (略) (略) | (略) 城镇 (略) 改造项目 | ||
2 |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水泥基界面剂 | UIT T | 吨 | 74 | ||||
3 | 外墙外保温聚合物粘结砂浆 | 粘接砂浆 单组份 | 吨 | 800 | ||||
4 | 耐碱 (略) 布 | ARNP4×4-100P(160) | 平方米 | (略) | ||||
5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JS Ⅱ | 吨 | 200 | ||||
6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板 | 7.5kPa 60mm | 立方米 | 300 | ||||
7 | 建筑保温砂浆 | Ⅱ型 | 立方米 | 250 | ||||
8 | 抗裂砂浆 | 60MPa | 吨 | 800 |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采购物资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略)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