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发改社〔2023〕118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云阳旅游集散中心及云阳博物馆建设
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云 (略) 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云阳旅游集散中心及云阳博物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云阳兴云函〔2023〕41号)收悉。根据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云阳县旅游集散中心及云阳博物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云阳住房城乡建委〔2023〕15号)和云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云阳旅游集散中心及云阳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概算评审报告》(云财评审〔2022〕40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现就云阳旅游集散中心及云阳博物馆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阳旅游集散中心及云阳博物馆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云 (略) 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020-*-88-01-*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9966.35平方米,其中博物馆面积20593.58平方米(含博物馆、室外停车场及车库),旅游集散中心面积9372.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陈工程、预防性保护、文物征集、设备购置和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以及综合管网工程建设等。
五、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225.9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0139.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922.95万元,基本预备费2803.14万元,建设期利息13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文物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等。
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概算。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