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荣昌区水毁修复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荣昌区水毁修复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补遗内容:
1、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8元(大写:*佰**万零*仟*佰***元*角*分),安全生产费*.47元(大写:**万零*仟*佰***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补遗一起发布,详见附件。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 万元整(人民币)”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 万元整(人民币)”。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其他中“2.招标代理服务费内容调整为: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以下规定执行:*以下按1.0%收取;100-*按0.7%收取;500-*按0.55%收取;1000-*按0.35%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所得金额即为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略) 荣昌区弘禹水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4月10日
[**].CQCF
空白清单.pdf
限价清单.pdf
(略) 荣昌区水毁修复项目-限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