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市在租赁土地建设大棚及其他临时建筑, 存在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到边,安全隐患极大的现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抗震、防雷、人防等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 (略) 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 (略) 乡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 (略) 办法》、《 (略) 市征收集体土地回建地及预留 (略) 办法》、《 (略) 乡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广 (略) 门同意,特做通知如下。
第 * 条 村组回建地出租、经营、建设、使用
( * )出租年限??
村组回建地出租年限不得超过 * 年。
出租年限期满后,地上建 (略) 理办法按《村组回建地租赁协议》 (略) 理或者由签订《村组回建地租赁协议》 (略) 沟通约定解决。
( * )建设使用年限
建设使用年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但不能超出出租约定的年限。
( * )承租人的限定
承租人必须是有正式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 (略) 。《村组回建地租赁协议》的承租方,如初步协议为个人,须由该 (略) ,签订正式的协议才有效。
( * )建设责任主体
村组回建地出租后,建设责任主体、出资建设及 * 切法律责任是承租方,必须由承租 (略) (略) 门申请办理工程建设报建(含消防、抗震、防雷、人防等)及报监等手续。
( * )经营使用权
村组 (略) (略) 有,出租后,承租方有经营使用权(包括已有地上建筑物及新建建筑物)。在出租期限内,承租方和出资租方不得擅自转让和销售、不得给予村组回建地地上建筑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 * )经营使用性质
村组回建地出租建设的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按批准的经营使用性质在出租年限内合法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使用性质。
第 * 条?村组回建地出租建设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 * )经本村组集体讨论,有超过 * 分之 * 村民代表签名同意(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报所属村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村组回建地租赁协议》。
( * )承租方凭《村组回建地租赁协议》、村组土地权属证明(含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材料向 (略) (略) 门申请办理回建地建设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 * )承租方将上述材料及相关设计图件制作成册,向市建设、 (略) (略) 门申请审查审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布置、人防、消防、建筑规划效果等)。
( * )承租方凭地质勘探报告、设计图纸文件、《村组回建地租赁协议》、村组土地权属证明(含规划设计条件)、发改批文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 (略) (略) 门申请办理村组回建地出租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许可、人防许可等报建及报监手续。
(略) (略) 门应在村组回建地出租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证书上分别备注“村组回建地出租建设”字样。
( * )承租方按 (略) 开工建设、验收等,验收 (略) (略) 门申请办理验收备案。
( * )承租方装饰装修完成后,按实际经营的使用性质,向 (略) (略) 门申请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测等相关审批手续。
( * )承租方、出租 (略) (略) 门依法申报缴纳涉及的相关税费。
( * )承租 (略) (略) 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 * )承租方完成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审批手续后交付使用。
第 * 条 出租方无条件提交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报建报监手续。
第 * 条 其他国有建设用地、预留用地出租建设,以及村组已有合法建筑物出租的装饰装修工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 (略) 。
第 * 条 本通 (略) (略) 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岑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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