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工程施工期管理。项目于已建成的厂房内实施改造,在厂房改造、设施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中,采取有效控制管理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 2、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碱液喷淋定期补充新鲜水及碱液,饱和的喷淋废液定期收集作危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与进站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 (略) 政管网排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外排至资水;贮存区事故情况下的泄漏液及时经导流沟引至收集池作危废处理,地面、车厢及容器上的泄漏液采用锯木灰或抹布、拖把吸收处理,并将收集的泄漏液以及沾染了泄漏液的废锯木灰、废抹布、废拖把作为危废处理。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场地建设,整个厂区地面均应进行防渗防漏防腐处理并设置事故应急池,贮存区四周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厂区地面、导流沟、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均应有防腐防渗隔离层。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合理布置各危险废物贮存区。贮存易挥发性液态危险废物的A3区、A4区、贮存废油的B6区以及贮存废铅酸蓄电池的A1区、A2区均设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挥发性有机物和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经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雾经负压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与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标准。项目装卸作业时关闭出入口,严禁在车间外进行装卸,并于车间内设置机械排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加强生产管理,选用低噪设备,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劳保品、泄漏液、废锯木灰、废抹布和废拖把应作危险废物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你公司须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签订协议书,及时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移交至无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加强危废收集、转运管理。运输车辆应采用专用密封厢式车(防渗、防腐、防漏),应配备GPS设备、灭火器、防毒面具及其他急救用品和应急物资等,悬挂危险品运输车辆标识;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路线 (略) 、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运输路线应上报交通部门,获得批准后实施。落实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记录、转移联单、经营情况报送等管理制度,实现“专人、专库、专账”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本项目与其他风险源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63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