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镇沅县气象局预测,2024年镇沅县出现春、初夏连旱的可能性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将持续偏高,会出现阶段性的4~5级高森林气象火险等级,抗旱和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缓解旱情,增加土壤墒情、增加库塘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冰雹灾害。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和《 (略)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起止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区域
镇沅县行政区空域内。
三、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作业用具属公益性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依法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作业采用固定式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发射系统,所用弹药为JFJ-1A型、JFJ-3型、JFJ-6B、WR-1D/98型、BL-1A型、BL-2型火箭弹。由于弹药为火工品,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距离火箭作业点半径20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三)正常情况下,火箭弹发射后在空中爆炸,弹头、弹体以自毁形式或降落伞形式撒落地面,作业期间如听到较大的炮弹爆炸声,请勿惊慌。
(四)因生产工艺或弹药本身原因(如受潮),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未爆炸而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火箭弹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爆炸火箭弹或弹骸,或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应立即向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辖区派出所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气象局处理(联系人:刘海宇,联系电话:0879-*)。如违反以上规定自行拆卸、撞击等,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