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委托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单位询价的公告
根据《综合客运枢纽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综合客运枢纽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外业调研、技术咨询指导、编制资金申请文件及配合完成申报等工作。
二、申报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履行资金申报工作所必需的人员,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六)参加本次询价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如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提交相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资格条件、公司简介、“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截图、企业业绩、投入项目人员资质与项目经验、工作组织安排、项目实施方案、安全保密措施、服务保障等)固定胶装一份,报价函单独提交一份。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于密封信封封面标明项目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于封口处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
我局将另行组织询价比选,择优选定最终第三方专业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占达积,0898-*。地址: (略) 长滨 (略) 政府办公区16栋南楼2038室。
(略) 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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