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产交〔2024〕第125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4〕第59号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平遥县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临水材料及配件,包括:软密封闸阀、加密阀门、PPR管材、PE管材、消防栓、蝶阀、水嘴、自制异形管件等,起拍价*(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竞买保证金*(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标的二:平遥县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临电和临水的桥架、钢管及配件,包括:焊接钢管、预埋钢板、槽钢、镀锌角钢、单边梯式桥架、梯式桥架等,预估重量约1672.034吨,实际数量以过磅为准,起拍价1600元/吨,竞买保证金1,*(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标的三:平遥县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临电高低压线缆及配件,包括: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及电缆配件;起拍价27,*(大写:人民币*仟*佰***万*仟元整),竞买保证金15,*(大写:人民币*仟*佰万元整)。
注: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不作任何质量和瑕疵担保,拍卖文件、数据或图片所包含的标的信息仅供参考,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和质量担保责任;拍卖标的明细内所述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移交的依据; (略) 域须按照委托 (略) 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时间: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1月1日上午10时开始。
三、拍卖地点: (略) 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十层会议室,采用现场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现场勘察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五、标的展示地点: (略) 平遥县。
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现场报名:有竞买意向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到 (略) 平 (略) 汇锦影城四层410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2.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参与竞买(自然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报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公章,非法人办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请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山西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 (略) 窑新街支行
行 号:*
4.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上“现场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00截止。
八、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 址: (略) (略) 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九、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纳注意事项:
1.买受人应当在现场竞价后三日内缴纳清全部成交价款。
2.拍卖标的一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的清运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委托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至买受人原账户内。
3.拍卖标的二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日向拍卖人缴纳预估成交价款=预估重量×成交单价,最终成交价款以委托人同买受人过磅后的实际重量×成交单价结算。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的拆除作业,作业完毕随即协同委托人就标的实施过磅流程,以此精准锁定最终成交价款。若前期缴纳的预估成交价款金额高于最终结算应付款项,委托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拍卖人将多余款项无息退还买受人;反之,若预估成交价款金额不足,买受人则需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款项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4.拍卖标的二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以担保买受人后续履约行为。买受人同拍卖人结算清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后,履约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买受人原账户内。
5.拍卖标的三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其中*佰万元整作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剩余的*仟万元整冲抵成交价款。拍卖标的(高低压线缆及配件)部分深埋地下无法拆除,数量误差为小于等于1%时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误差大于1%时,大于1%的部分委托人根据标的评估单价同买受人据实结算,如果成交价大于评估价产生溢价时,根据溢价率调整评估价后据实结算。买受人同拍卖人结算清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后,履约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买受人原账户内。
十、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重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限于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清单所列范围,未列入拍卖清单的财产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但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条件等),致使拍卖清单所列标的或有缺失、缺件或损毁现象的,委托人、产权交易中心及拍卖人不作担保。
3.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此次拍卖标的为不含税价,买受人要求出具税票时,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具有法律效力,竞拍是竞买人的真实意图,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现场竞价后三日内缴纳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2%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2% (略) 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逾期支付,买受人须每日按欠款金额的2%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延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买受人仍未交清全部款项,视为买受人自行放弃买受成交标的,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单方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扣除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须持《成交确认书》至 (略) 移交标的,标的移交之后拍卖人不再负责;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接收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 (略) 理,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费不予退还。
6.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看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后,须在2025年1月20日之前将拍卖标的清运完毕,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的清运工作,每逾期1日应扣除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若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标的接收及完成清运,视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当作 (略) 理。如在清运过程中买受人违反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限期整改,若买受人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委托人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的2%,并保留追究买受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的权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移除标的物的,买受人提出申请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期限。
8.竞拍拍卖标的二的竞买人须详细查看本条规定:该标的须买受人自行拆除,所涉及的拆除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在接收标的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范要求开展拆除工作,在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纠纷等,均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买受人需自行负责组织专业且具备相应资质的拆除队*,配备齐全拆除所需的各类工具、设备与防护用具, (略) 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与废弃物,确保拆除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有序,符合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若因买受人拆除工作不当而对周边建筑物、设施或第三方权益造成损害的,买受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法律后果。
9.竞拍拍卖标的三的竞买人须详细查看本条规定:本拍卖标的的拆除工作将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专业人员执行,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拆除后的拍卖标的移交买受人,在移交时,双方应依据拍卖清单及相关约定,对标的的数量、状态等进行详细核对与确认,并办理正式的移交手续,签署移交确认文件。买受人在接收拍卖标的后,须在2025年1月20日之前将拍卖标的全部清运完毕。在清运期间,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安排清运所需的人力、物力及运输工具等资源,并确保清运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及场地管理规定,不得对周边环境及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或不良影响。
10.本次拍卖标的的运输 (略) 置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 (略) 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组织工具 (略) 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 (略) 理和清理工作。
11.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竞买人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时,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数量、使用状况等各个方面)。
12.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