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汉 (略) 及市政配套项目澄清答疑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谷城县汉 (略) 及市政配套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1、“谷城县汉 (略) 及市政配套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现修改为(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
联系人:孙正浩
电话:*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御山墅3号楼1单元404
联系人:范赢运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