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4.*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 (略) 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添利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雨湖区鹤岭工业集中区泰和工业园3#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秉一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湖南添利 (略) 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8%),选址于 (略) 雨湖区鹤岭工业集中区泰和工业园3#厂房建设年产4.*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700m2。主要构筑物为:1栋生产车间,包括造粒生产区、清洗甩干区、原料储存区、成品区等。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2台、清洗机2台、漂水槽2台、脱水机2台、造粒机4台、真空煅烧炉1台、 (略) 机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高压聚*烯薄膜*t、聚*烯废膜4000t、废塑料日用品4000t、废塑料瓶4000t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人工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造粒→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本项目生产废水(破碎、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站(沉淀+调节+气浮)处理后循环使用,造粒冷却水循环利用,待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造粒冷却水无法再循环使用时,与旋流塔废水定期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 (略) (略) 进入鹤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 (略) (略) ,进入鹤岭污水处理厂。企业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粒线热熔、挤出工序和真空煅烧炉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密封帘收集(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经管道通过“湿式离子捕捉器+高速旋流塔+干式除雾+催化燃烧脱附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达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表A.1限值要求。原材料堆存恶臭气体(硫化氢、氨气)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分选工序产生的纸张、金属、玻璃等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石块、绳索等和废水处理沉渣及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网筛将作为真空煅烧炉原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次品返回造粒生产工艺;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时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