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9 16:18
项目编号:WL2024SW008
项目名称 | 一批库存酒转让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信息及委托挂牌价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瓶)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HSE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礼泉长生酒、公斤装礼泉长生 | 828 | * | 60000 | 30000 | 1.标的含13%增值税。 2.标的清单附后,数量仅供参考,移交时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 ||||||||
2 | 汉武龙窖、十年汉武等3类酒 | 1716 | * | 80000 | 40000 | |||||||||
3 | 1618五粮液(52°)、水晶瓶五粮液(52°)等7类酒 | 647 | * | * | 50000 | |||||||||
4 | 礼泉长生、礼泉长生酒等3类酒 | 1312 | * | * | 50000 | |||||||||
5 | 千年汉武御、龙窖汉武御等3类酒 | 368 | 36701 | 10000 | 5000 | |||||||||
6 | 盛典六和液、五粮液52° | 1100 | * | * | 50000 | |||||||||
7 | 剑南春浓香38°、三星金六福浓香52°等22类酒 | 164 | 17318 | 5000 | 2000 | |||||||||
8 | 30年茅台 | 3 | 36990 | 10000 | 5000 | |||||||||
存放地 | (略) (略) 区、 (略) 肃州区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挂牌价 | -- | |||||||||||||
特别 告知 | 1.转让标的出厂时间及存放年限各异,对在保存过程中因本身物理化学性质而导致的重量、质量、外观、性状等变化,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委托方和甘交所集团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是否完整、标签损坏、拆封、包装发霉、品牌、真伪、规格等其他性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审慎参与竞买。 2.甘交所集团提供的关于转让的标的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数量或重量发生变化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价格。 3.标的物为库存商品,不能退换货,不提供质量三包,无售后服务,委托方及甘交所集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委托方及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做真伪 (略) 场流通保证,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 (略) 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5.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交割标的数量以现场踏勘为准。 6.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按约定时间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踏勘报名人与现场实际踏勘人不一致的,需提供踏勘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无权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http://**)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同时须在转让方企管 (略) 场准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HSE安全风险保证金。HSE安全风险保证金待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范围内进行拉运,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装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4.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5.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29 09:00:00 至 2024-03-13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手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03-13 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的;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装卸及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 | ||||||||||||
咨询电话 | 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联系方式:* | |||||||||||||
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上一篇:康县农村商业银行马春*不良债权转让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