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 (略) 浚县长丰大道南侧*-03-02地块,位于浚州人道北侧、科技路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2′59.81″,北纬35°41′27.06″,占
地面积46069.56平方米(69.10亩)。根据《浚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该地块土地利用用途规划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要
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要求,该地块原用途为学校用地、闲置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因此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前,需开展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等活动,为该地块调查评估区域未来利用方向的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安全。
据此,地块业主委托河南新方 (略) 对该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工作主要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接受
委托后,于2022年12月20日~12月22日对中正上园项目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详细踏勘、人员访谈等一系列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正上园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对目标地块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并分析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可知:地块长期作为学校用地、闲置用地,不存在工业
生产经营活动。土壤污染的风险极低。从而判断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调查结束。
三、调查单位
河南新方 (略)
王一丹*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