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开标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远程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
2.招标编号:GZ**
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评标总得分:91.33分
投标报价:*.35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任项目经理:李志瑞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评标总得分:85.68分
投标报价:*.55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任项目经理:刘絮颖
建造师注册号:豫*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评标总得分:81.57分
投标报价:*.91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任项目经理:郭利文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4日
四、废标情况及原因:河南省 (略) 资格评审未通过, (略) (略) 形式评审未通过。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略) 山城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山城区
电 话:0392-*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
地 址: (略) 山城区建设街1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淇 (略) (略) 交汇处西 (略) 南30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略) 山城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