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已经到期,而我市新的国土空间规划还在编制,尚未批准生效。为确保我市今年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根据《 (略) 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 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自然资源〔 * 〕3号)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延续方案》。
该方案经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 (略) 组织的听证会,吸纳 (略) 门的相关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作出了调整完善,现调整完善的方案成果予以公示。
附件: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延续方案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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