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 (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略) <关于 2022 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储备项目及资金调整的通知>的通知》(桂商建发〔2023〕32号)文件和《 (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略) 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8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我局牵头组 (略) 、县 (略) 以及县域第三方验收专家成立验收小组对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邮政物流共配中心建设项目”、“工投 (略) 建设项目”、“川山镇供销社商贸服务中心升级改、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现将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如对以上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业信息 (略) ,联系电话0778-#,地址:环江毛南族自 (略) 262号(邮箱:*@*63.com)。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业信息 (略)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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