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审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吉田镇福安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点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文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请填写)编制的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吉田镇福安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点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17-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主要包括拆除围墙、新建花岗岩道路、围墙翻新、新建景墙和挡土墙、房屋外墙翻新、墙体彩绘等,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道路92.8m2,河卵石铺装543.57m2,花岗岩铺装684.56m2,花岗岩碎拼371.68m2,护栏(160米),围墙标准段156.502米,古树对面片墙38.495米,古树旁侧片墙14.54米,车行道路及两侧片墙34.76米,旧围墙改造44.33米,挡土墙89.75米,外立面1140.584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万元,预备费用0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吉田镇福安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点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