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略)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 (略) 条件, (略)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投标。
1. (略) 范围
1.1工程地点: (略) 市洋河新区
1.2工程规模:投资约182万元
1.3工 期:1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预付款, (略) 文件要求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5%,待施工完成并通过消防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余5%余款在质保期2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略) 内容如下: (略) (略) 大楼负二层人防区、负一层、一层、三层、七层共十九个房间自动灭火系统工程,包括管道、贮存装置等(图纸及工 (略) 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略) 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 (略) 文件时间: * 日- * 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5.2报名地点: (略) 市 (略) 商厦8楼8011室( (略) 市 (略) 路308号)。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 日下午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略) 省 (略) 市洋河镇中大街118号 (略) (略) 采供三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张兵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天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楠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