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陆波私人住宅规划核实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宁明县城中镇城西泰和新城回迁 (略) 第A163格
二、建设单位:(略)波规划许可情况:2024年3月办理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本次核实内容:(略)波名下位于宁明县城中镇城西泰和新城回迁 (略) 第A163格私人住宅
四、现场核实情况:(略)波私人住宅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相符
五、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六、公示方式:县人民 (略)
七、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八、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宁明县 (略) 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略),邮寄地址: (略) 宁明县城 (略) 6号,邮编:(略))。公众意见将作为本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公示无异议后,拟为该项目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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