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粮食 (略) (略) 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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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粮食 (略) (略) 工程(二期)(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顺德粮食 (略) (略) 工程(二期)(二次)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XZ0037
项目名称:顺德粮食 (略) (略) 工程(二期)(二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4月0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一、答疑内容
疑问(一):定标资料第4.定标候选人 (略) 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优质企业目录:近三年获得次数最多的得满分 5 分,次多的得4 分,依此类推,次数相同得分相同,并占用后续排名。【注:须提供相关优质企业目录的文件 (略) 页打印件。】 (1)据不完全了解,广东省仅 (略) 进行过类似荣誉颁发(只有佛山、惠州、东莞 3 (略) ),是否考虑建筑业相关协会类似的荣誉奖项。 (2)关于荣誉名称“优质施工企业”,即使不 (略) 有颁发过类似的荣誉,其使用的字眼都是 “优秀”、“优良”等等,此类型荣誉是否符合本项评分资格。 (3)因各地对表彰冠名荣誉用词不同,且该类型荣誉并未有优、良、差等级划分。且“优秀”、“优良”“优质”在语言表达中都可理解为同一水平,若优良、优秀字眼的表彰不符合该项目要求,那招标人设置只认可“优质施工企业”的条件加分是否存在为佛山等极少数区域某特定企业量身打造,存在严重排斥其他有实力的投标人竞争该项目,此举存在不合理且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
答:(1)否,本项目不接受建筑业相关协会类似的荣誉奖项。
(2)定标候选人 (略) 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优质(或优秀或优良)企业目录均认可。
疑问(二):1、类似施工业绩包括哪些。 2、地下过街通 (略) (略) 施工业绩?
答:(1)类似项 (略) (略) 工程。
(2)该地下过街通道工程能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略) (/市政)道路工程的, (略) (略) 工程。
疑问(三):1、PDF格式电子文件已经包含了证明材料在内的整份投标文件,本项目需要的证明材料巨多,若相关证明材料插入WORD文档,工作量巨大且无意义,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是否可仅提供正本投标文件格式的文字部分或无需提供可编辑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2、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可以以光盘为载体。 3、定标因素企业实力 (略) 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优质企业目录,近三年获得次数最多的得满分 5 分,次多的得4 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类、优质类企业是否视为等同优质企业目录,若不等同请说明理由。 4、定标因素部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评审资料,相关评审资料在资信标和技术标已有体现是否还需重复提供,若需提供相关资料附在什么位置。 5、定标因素企业实力优质企业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什么位置。 6、定标因素中的方案与技术标的评审要点不一致,定标因素中的方案附在投标文件什么位置。 7、技术标投标文件是否指包括定标因素中的方案和技术标评分要点在内的整体施工组织方案。 8、省外企业在附表二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如有)已经提供了所有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在“进粤企业和 (略) ”专栏有信 (略) 页打印件,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后是否无需在重复提供“进粤企业和 (略) ”专栏有信 (略) 页打印件。 9、省外企业的相关人员在“进粤企业和 (略)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 (略) 页打印件,是否仅提供相关人员在“进粤企业和 (略) ”有登记备案即可,人员详细页是否无需提供。
答:(1)可不提供可编辑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为载体。
(3)详见疑问(一)第(2)点答复。
(4)定标资料可统一放在技术标书的“其他”一项中,其中类似项目业绩、获奖情况等在评审资料在资信标和技术标已有体现的资料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重复提供,不重复提供的应在定标资料中注明相关资料放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5)定标因素企业实力优质企业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技术标书的“其他”一项中。
(6)定标因素中的方案放在技术标书的“其他”一项中。
(7)是。
(8)已在“附表二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如有)”后提供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在“进粤企业和 (略) ”专栏信 (略) 页打印件的,可不在“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后重复提供。
(9)是。
疑问(四):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均要求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且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之后,是否符合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之后,不符合本项业绩要求。
疑问(五):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均要求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且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符合要求。
答:详见疑问(四)回复。
疑问(六):1.招标文件P146,“招标人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请问所提供清单是指EXCEL招标清单,还是指cos电子清单,是否可统一提供cos电子清单? 2.招标文件P148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目录中包括综合单价分析表,而所提供的EXCEL招标清单中无综合单价分析表,请问投标人报价时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3.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中所提供内容是否可自行编制,无需按照所提供的内容及顺序进行填报?
答:(1)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只提供PDF及EXCEL招标清单。
(2)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若投标文件没有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招标人均予以接受;但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综合单价分析表。
(3)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可自行编制,无需按照所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及顺序进行填报。
疑问(七):我司业绩为地下过街通道工程施工,工程规模:道路等级均为快速化主干道,合同建安费为 4000 万元以上,是否符合本项目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答:能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略) (/市政)道路工程的,且合同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中“附表1下浮率 k 取值范围”第4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修改:
原内容:
编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代表值 | 1% | 1.2% | 2.4% | 2.6% | 2.8% | 3.0% | 3.2% |
编号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代表值 | 3.4% | 3.6% | 3.8% | 4.0% | 4.2% | 4.4% | 4.6% |
编号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代表值 | 4.8% | 5.0% | 5.2% | 5.4% | 5.6% | 5.8% | 6.0% |
澄清修改为:
编号 |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代表值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2.20% | 2.40% | 2.60% | 2.80% |
编号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代表值 | 3.00% | 3.20% | 3.40% | 3.60% | 3.80% | 4.00% | 4.20% | 4.40% | 4.60% | 4.80% |
编号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代表值 | 5.00% | 5.20% | 5.40% | 5.60% | 5.80% | 6.00%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5.质量要求第8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 注: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检测费及试验费(原材料检测、压实度自检、中间产品检测、闭水试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通水试验及各分项所需的检测、试验费等)等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其他需要委托第三方监测检测的费用(包括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压实度第三方检测、地基压实度和弯沉值 (略) 面抽芯检测等)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此费用不包含于合同价中。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 注:1.本工程所需的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费及相关试验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不合格原材料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试验检测外委单位由发包人进行委托,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及检测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本工程所需的除原材料试验检测以外的见证取样检测及工程实体检测(合同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发包人进行委托及支付相关费用,但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要采取的相应施工监控、监测措施,施工监控、监测工作相关方案需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方可实施;如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监测、监控工作必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应按相关的要求执行,并签订发包人、承包人及监控(监控)单位的三方协议(发包人再另外委托的第三方监控除外),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2缺陷责任期第10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后起24个月(其中绿化工程部分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后起24个月(其中绿化工程部分为12个月)。……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4、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节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附表四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如有)”第165页的增加如下内容:
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竣工时间 | 单项合同金额 | 工程内容 | 备注 |
1 | |||||
2 | |||||
... | ... | ... | ... |
注:上述表格仅供参考,不作为废标因素。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未填报或填报错误影响定标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中评审因素“诚信状况”要求提供的评审资料可放在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标中“六、其他材料”处。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中定标因素“方案”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可放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中“4、其他(如有)”处。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 (略) 行政服务 地址: (略) 顺德区 (略) 置业
中心西座四楼 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04月03日 2024年04月03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终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