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灞桥区新医路87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西安 (略) | 西安 (略) 新校区锅炉工程建设项目 | (略) 灞桥水安路 108 号区 | 西 (略) | 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东、西两个锅炉房及相关工程。东锅炉房放置3台3蒸吨燃气锅炉、西锅炉放置3台3蒸吨燃气锅炉及1台1蒸吨锅炉,项目锅炉为西安 (略) 新校区供暖。项目 (略) 环境保 (略) 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的函(市评估函 〔2023〕 144号)及补充说明(市评估函〔2024〕3号)。项目审批前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3〕16号)。 | (一)项目气源来 (略) 政管网,无储气系统。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后,产生的烟气通过烟囱排放。项目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须满足《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后方可外排环境。天然气锅炉建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有关规定。 (二)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敏感点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要求。 (三)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作为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和软化排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陕西白鹿原水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 (略) 政污水管网。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 029-*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