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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一段1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0月9日10时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机构名称: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一段1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具体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评估报告)
参考价(委托评估):*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每次加价幅度:*元
注: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说明:1、已完成部分坑基工程,且工程款未结算。工程款由买受人与施工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2、该标的仅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一段1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不包含坑基工程。
3、因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失效,如竞买人成交后,需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审查,具体详细事宜 (略) 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相关部门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 (略) 递交委托手续, (略) 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标的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标的看样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 (略) 联系了解。(联系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竞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 (略) 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20 (略) 指定收款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7161,开户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重要提示:
1、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介绍表》。
淘宝咨询电话:400-*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 * 张老师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本院监督电话:0838-*(此电话仅接受监督,不接受标的物相关情况咨询)
本院联系地址: (略) 旌阳区长江东路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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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