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青岛港精矿港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中 (略) (上海) (略) 现需青岛港精矿港口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
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内容1 |
拟运货物名称 | 精粉 |
运输类别 | 港口服务代理 |
始发地点或进口货物到港口岸 | 青岛港 |
包装形式或包装要求 | 海运集装箱 |
计划年运量(吨) | * |
服务要求:
2.1清关、报关
*方负责本合同项下*方向*方委托的全部货物的清关,报关,码头仓储及堆存,海关备案,以及船公司换单操作及费用缴纳,港杂费缴纳,押箱手续办理,直至海关放行后货物从码头提出前的一切工作以及二次申报,结关,进口税费申报,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转税等。
2.2码头提箱,还空箱及短驳
清关工作完成后,*方需派遣拖车将集装箱从码头提到作业货场,拆箱完成后*方应尽快在免箱期内组织车辆将集装箱空箱交还至指 (略) 。
2.3货物堆存仓储
*方必须提供符合*方作业要求的仓库,保证仓库/堆场具备*方货物高效作业的所有条件,包括有当地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地磅,水泥地面,防雨设施设备,掏箱设备,吊箱设备,装车设备,全天24小时监控等。在仓储期间,*方必须保障*方货物的安全性,防止货物被雨水冲泡,被盗,被破坏,扣押,罚没,冒名提取,丢失等。
2.4过磅
货物进入*方租赁货场后,*方应根据*方工作计划安排足够的人员设备,配合*方过磅作业,过磅一般包括但不限于:重车重箱过磅,空车空箱过磅,过磅拖车空车过磅,提货散货车空车过磅,提货散货车重车过磅。*方须根据*方要求协调整个过磅过程中的设备及人员,确保过磅工作高效进行。负责集装箱过磅的车辆应为*方或场内指定的固定车辆,作业当天不得到货场外作业,保证车身空车重量变化在合理范围内。
2.5拆箱,取样及装车
*方集装箱到达指定货场后,*方需根据*方要求对集装箱内货物进行拆箱,并使用叉车等将货物提出并堆放到相应场地进行取样,*方必须保证仓库随时能够提供充足的空间,设备(集装箱吊车,叉车,铲车等),人员,配合*方高效地进行取样作业,取样完成后,*方需根据*方正式印签的书面放货通知(包含收货人、司机信息、车量信息、数量信息等)将取完样的货物装到*方提货车辆,并帮助*方车辆办理 (略) 及货场的相关手续。*方必须至少有一名代表在现场负责协调,以保证作业的连续性。
2.6记录数据
*方必须至少派一名代表全程记录整个过磅流程的数据,并在过磅完成后提供完整的电子磅单及过磅数据表。根据*方实际放货整理相关数据,包括当日提货实际车辆车牌信息,司机信息,当天提货袋数,吨数等,并将相关数据及时发送给*方。在当批货物验收完毕后提供完整版过磅数据表及提货记录表。必须保证*方,第三方,下游买方均在场情况下才可进行称重,拆箱,取样,记录数据等工作,否则*方有权作废相关数据,*方承担相关费用,并按照*方要求重新进行操作。
2.7保障货物安全
*方不得以费用未结清,临时涨价等理由扣押,抵押,留置,损毁*方货物。不经*方同意*方不得破坏集装箱铅封,不得将集装箱转移到其它货场。
2.8包千费中包含了清关,报关,备案,港杂,押箱,换单,进口税费申报,保证金缴纳,码头堆存及仓储等一切码头费用的缴纳等直至货物通关放行从码头提出前的全部费用,以及结关,二次申报,保证金转税等一切操作费用;同时包括*方货物集装箱重箱从码头到仓库的材料费,操作费,短驳费,集装箱空箱还至指定货场的还箱费,仓库租赁,集装箱从码头提出后在作业仓库及临时堆放仓库的仓储费,吊机费,短倒运输费,称重及取样期间集装箱吊机费,叉车费,铲车费,现场人工调度费,破袋换包费,集装箱重车及空车过磅费,散货车空车重车过磅及装车费等,以及在仓储、取样及运输操作过程中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若产生修洗箱费,滞箱费,超期堆存费,海关查验费,进口增值税,关税,且*方已替*方垫付了以上费用,则*方可凭借以上费用的原始发票向*方申请实报实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3.3.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1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略) (https://http://**/)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机构 (略) 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20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http://**)及 (略) (略) (http://**)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 (略) (上海) (略) |
联系人 | 王颢瑾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
地址 | (略) (略) (略) 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 |
联系人 | 刘金涛 |
电话 | 010-* |
汇款信息 | 中 (略) (上海) (略)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
账号 | *0478 |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