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报送的《 (略) 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略) 邮区中心局东侧,娄底火车站旁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性质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用地面积148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项目床位由99张变更至160张,新增床位61张,同时配套完善现有环保设施。设置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烧伤科、整形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麻醉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中医结合科等科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已取消,无食堂油烟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营运期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封闭措施;医疗废物密封,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及时清运;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污染 (略) 综合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至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河。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其中医疗废物主要有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等)、感染性废物(即传染性垃圾,包括病人直接排出的废物、医用品、生活用品、病原体标本、医学标本、血液制品、疫苗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等) 医疗废物 (略) 裕德 (略) 转运并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噪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水泵、风机、分体式空调以及人群活动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噪声基础,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减声降噪,进出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禁止高音广播等乱放的行为,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