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情况予以公示。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东莞分公司建设项 (略) 大岭 (略) 大岭山段110号1号楼101、201、301、701、801室(东经113°48′30.624″,北纬22°55′7.587″),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829.5875m2,建筑面积9027.9375m2,年加工生产牙科义齿用氧化锆瓷块*块、全瓷义齿用玻璃陶瓷*块、定制式义齿用瓷料*瓶、牙科雕铣机2800台。项目于2024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3730号)。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4年9月10日已竣工。
二、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情况
(略) (略) 东莞分公司建设项目按照环评与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现就此项目调试运行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试运行起止日期: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对于本公司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我司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略) 大岭 (略) 大岭山段110号1号楼101、201、301、701、801室
(略) (略) 东莞分公司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