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珠海公 (略) 1处物业公开招租项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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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1 |
标的名称 | (略) 香 (略) 1089号3栋401租赁 |
标的编号 | *C003-1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项目名称 | 珠海公 (略) 1处物业公开招租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C-1 |
委托方 | 珠海公 (略)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05月15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公共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交易底价 | 详见附件 | 报价幅度 | 详见附件 |
经营期限 | 详见附件 | ||
项目概况 | 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承租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收取,合同期详见附件,交易底价、报价幅度、竞价保证金以评估价格为参照依据。在租赁期内,月租金每满1年,在原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水电费用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详情请见附件《珠海公 (略) 物业公开招租项目明细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详见附件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需在广 (略) 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2、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3、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4.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参加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办理。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 7.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月租金或租金评估价作为 (略) 络竞价。标的物业其他收费详见租赁合同。 8.竞价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底价总额,由各意向 (略) 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 (略) 规定全 (略) 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与出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且交纳承租履约保证金后, (略) 规定无 (略) 退还。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签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9. 物业若处于经营状态,原租户或实际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0. 标的准许入驻的行业及竞价资格限制详见《珠海公 (略) 物业公开招租项目明细表》。 11.中标方(原租户或新租户)必须自《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签订租赁合同或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新租户从交付使用场地之日起计算,根据物业情况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租赁起止时间。 12.承租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租金,自《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3.物业交付日期:本 (略) 络竞标流程时长及原承租人(实际经营者)清场不及时等客观原因导致移交时间延后(原承租人或实际经营者承诺在竞投结束后次日起90个日历天内清场,若竞投结束时租赁合同未期满的,则从租赁合同期满次日起90个日历天内清场),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场地移交前原租户或实际经营者的场地占用费由出租方收取。 14.装修事项:原租户或实际经营者中标无免租装修期,新租户中标如不改变原租赁场地装饰装修的无免租装修期,如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墙面、天花、地面、消防等改造)享有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从场地移交之日起计算,装修期限详见附表。享有装修期的租户进行装修前需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墙面、天花、地面、消防等改造,并承诺按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15.经营事项:中标方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交经营方案,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项目、运作模式等,并承诺按经营方案使用场地。中标方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1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分租、转借场地及擅自转租。 1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改变房屋用途,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18.中标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若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出租方将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30天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承租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补充协议(范本)》和《安全生产防火承诺责任书(范本)》。 20. 现场勘查时间为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联系方式详见《珠海公 (略) 物业公开招租项目明细表》。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4月30日9时至2024年5月16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4年5月16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3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杨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 (略) 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6、联系地址: (略) (略) 西部中心: (略) 金 (略) 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7、所有 (略) 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