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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水保劳务分包一标段项目
补遗 01号
本文件所作补充、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采购文件所有其他未修改的条件和条款仍保持全部有效。
1.合同工程总工期为:44个月,包括劳务施工工期和水保绿化养护工期。
劳务施工工期:暂定于2024年4月1日开工,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后的实际进场开工日期为准。
水保绿化养护期:本工程养护工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年,暂定于2026年1月1日开始,2027年12月31日前结束;实际开始日期以承包人确认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准。
2.本工程合同价款分为劳务施工费用和水保绿化养护费用。
劳务施工费用支付:施工期间,合同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分包人实际完成并并经过承包人审核确定的劳务施工费用的70%进行支付,留30%作为保留金。剩余未支付部分包括质量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3%。
劳务施工期结束即组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劳务施工费用至97%,预留劳务施工费用的3%作为质保金,待水保绿化养护期结束及缺陷责任期满,达到移交标准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水保绿化养护费用支付: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经承包人确认进入养护期后,每季度按分包人实际完成经承包人确认后进行支付,待养护期结束并达到移交标准后全部付清。
3.报价部分的评分计算标准对偏差率扣分标准做如下调整:
偏差率大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1.5分。
偏差率等于0:报价分为100 分。
偏差率小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 1分。
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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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