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华鑫 (略) 码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德庆县华鑫 (略) 委托广东 (略) 承担德庆县华鑫 (略) 码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庆县华鑫 (略) 码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德庆县华鑫 (略) 码头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德庆县华鑫 (略)
4、建设地点: (略) 镇辣头村
5、建设内容:
德庆县华鑫 (略) 位 (略) 镇辣头村(中心位置地理位置坐标:E111°58′39.97″,N23°7′4.54″),现有码头主要从事各种花岗岩、石料的装卸等,为1000t级泊位,总出货量为*吨/年,船型以1000吨级散货船为主。
(略) 场需求,拟对现有码头进行调整升级,在不改变现有码头区域、岸线,不扩建码头作业区及水工建筑物情况下,由原有的1000t级泊位提升至3000t级泊位、出货量由*吨/年提升至*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庆县华鑫 (略)
通讯地址: (略) 镇辣头村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端 (略) 6号尚东名筑花园小区1号楼五层商业之506卡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2)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4)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5)其它相关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_jhkr5bIpBA
提取码:mxvj
(2)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见“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六、本公告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盖章):德庆县华鑫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