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位于 (略) 靖宇县境内。上水库位于那尔轰河右岸最高峰五斤顶子东北侧新开河谷源头,沟口筑坝成库,集水面积为1.88km2;下水库位于那尔轰河景山镇三脚窝石村下游1.3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234.4km2。电站装机容量1800MW,单机容量300MW,电站建成后承 (略) 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VQ
提取码: nznn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吉林省内环保、水电行业的专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同时请您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处理信息。
我们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 (略)
地址:靖宇县工农街北侧亿升花园小区1号楼1层*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431-*
邮箱:*@*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中水东北勘测 (略)
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0431-*
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示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您对本项目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