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简介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消费券发放相关事项的通知》(吉商运[2022]55号)、《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消费券发放计划的通知》(吉商运[2022]8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一谋划、分类实施”的原则,发挥消费促进经济增长作用。 (略) 商务局拟于2023年针对限上商贸企业开展惠民促销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
二、拟选用支付宝服务合作商原因
经过商务局综合评选,近期该 (略) (略) 、 (略) 、长白山等地累计发放消费券1.38亿元,带动订单金额4.89亿元,可以证明其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和运营维护能力,结合支付宝用户范围广、操作简便等原因,最终选定其为此次消费券发放平台。
三、平台服务费
免费。
四、公示期限
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4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场科
联系电话:0434-*
(略) 商务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