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
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分期实施的批复
(略) 古韵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分期建设的申请报告》。我局汀发改审批〔2021〕174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根据项目实际,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二期建设智慧停车场,配套周边立面改造、安防、消防、给排水、路面铺装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
原审批的其他事项仍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6日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存档(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