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安福县高新园区学校扩建工程立项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高新园区办学条件。原则同意安福县高新园区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安福县高新园区学校扩建工程(项目编码:2403-*-04-01-*)。
三、项目单位: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安福县高新园区。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学校扩建1#综合楼,2#、3#教学楼,4#风雨球场,5#宿舍楼,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幼儿园扩建建筑面积约1594.86平方米。 (略) 政配套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办理项目前置审批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手续齐全方可开工。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