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你中心《关于实施社坛镇地坝嘴等(2)个村低效林园地开发项目概算审查的函》(丰都土储中心函〔2024〕10号)收悉。根据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该项目的审核报告,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标准,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社坛镇地坝嘴等(2)个村低效林园地开发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5-*)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三、建设地点
社坛镇地坝嘴村、永兴村。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31.6397 公顷,预计新增耕地30.9652hm2(其中低效林地开发0.0493公顷、低效园地开发30.9159公顷),其中新增水田26.0776hm2,新增旱地4.8876 hm2,新增耕地率97.87%。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427.*元,其中建筑施工费360.*元,设备购置费1.*元,其他费用52.*元,预备费12.*元。
资金来源为县土地整理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
6个月。
八、招投标
项目招投标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78号)执行。
九、节能减排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