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 (略) 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及《 (略) 委办公厅、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建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建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开展建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群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建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调整对象:建宁县全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调整基准时点:2023年1月1日
二、项目背景和概况
建宁县现行区片综合地价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建政文〔2017〕4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实施以来,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现有必要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以凸显征地补偿标准的现势性,使之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当。
本次调整旨在原建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基础上,结合建宁县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缩小区域差异,使建宁县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影响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实施的态度,以及对建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竭诚欢迎广大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填写问卷调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建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建宁县建莲南路56号
邮编:*
联系人:谢兆荣
联系电话:0598-*
电子信箱:*@*q.com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