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10
魏都区农村寨河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 |||
(略) 魏都区老吴营、刘铁庄、东李庄、七里店社区寨河 | 13000 | ||
(略) 魏都区水利局 | 刘发启 | ||
15900 | 120 | ||
2024-03-31 | |||
新建 | |||
老吴营、刘铁庄、东李庄、七里店社区寨河加固岸坡14.6公里,增设6座20年一遇除涝标准调节闸等排涝水利基础设施. |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场地道路、土方及散装物料要及时洒水抑尘;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封闭或遮盖。 | |||
有环保措施: 原则上不得在夜间(22点-次日6点)进行清运建筑垃圾、浇筑混凝土等高噪声活动,若需要夜间施工,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将施工计划和夜间施工申请上报魏都区环境监察大队,批准后方可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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